1996年6月20日 星期四

提升競爭力 不能犧牲公平正義

提升國家競爭力已經成為行政當局的施政主軸。本文想嘗試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解析以競爭力為主題的施政訴求,其背後所隱含的政治意涵。

首先,以連院長所提出的指標視之,國家競爭力之得否提升乃是取決於兩個主要因子:政府、企業界,兩者的緊密合作將是促成台灣競爭力向上攀升的主要關鍵。由此可想而知,在這種合作關係底下,企業界將發揮比以往更為強大的政治影響力,而政府也會以公權力為後盾,更加努力的來滿足企業界的需求,為其排除投資及管理上的障礙。最好的例子即是李總統最近特別點名經濟部,要求其在六個月內解決工商企業取得土地問題。再者,經濟部也將與內政部及環保署等單位共同組成「工商綜合區推動小組」,協助業者儘速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而對於業者抱怨國內環保標準過高一事,經濟部長王志剛也表示將與相關單位討論是否改變現行的環保標準。

然而,這種施政作為卻是以犧牲民間社會為代價,在大企業能夠促進經濟成長的思維底下,任何與此背道而馳的環保訴求或是抗爭理念,都將被視為不理性的「非經濟因素」而被排除在決策過程之外,政府科技官僚及企業經理人員將再度被強化成為現時代的領導菁英,而量化的科技指標或是經濟上的成本效益分析,將成為公共政策施行的唯一準繩。

提升競爭力的另一重要意涵即是我們正在航向一個沒有目標的將來,我們不知道競爭力將會把我們的社會帶到什麼地方去。嚴格言之,競爭力指標其實只是一種手段罷了,他是被運用來幫助我們走向一個目的地;如今,在沒有目的的情況下,我們卻把手段當成目的,並以此奉為圭臬。當我們在不自覺之中放棄選擇目標的權力時,競爭力所給予我們的回報將是一個更不公平的社會、一個更為敗壞的環境及墮落的文化。

當民間社會逐漸興起的時刻,政府主其事者卻以競爭力為主要的訴求,表示一個新的權威體制正想運用他來重新進行掌控,並以此來消解我們在政府上所擁有的權力。面對這種現象,身為公民的你我可千萬不要讓我們的權利睡著了,辜負了自己的社會道德責任。


1996/06/19 發表於中國時報 第11版

1996年6月10日 星期一

科技決策過程 民主參與有必要

核四電廠的興建到底是科技問題還是政治問題,近日來在時論廣場上已經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見解。筆者也想在這個問題上略抒己見,以就方家。

近幾十年來,已經有許多學者不斷的在反思科技與我們社會之間的關係,其中很多研究者都得到一個共同的結論,那就是科技絕對不是扮演著客觀中立的角色,因為它時常是被政府或少數的大企業所掌控。

近年來美國的環保運動者已明白體認到這一點,因此他們對於科技人員是抱持著模稜兩可的態度。一方面,環保健將們與一些科學家建立起非常緊密的合作關係;但是,在另一方面,這些環保工作者卻也表現出對某些科學家的研究成果完全不信任的態度,因為這些科學家是受聘於工業界或政府機構,以往科技被視為客觀中立的立論,已經為環保工作者所拒絕。

住在美國三浬島核電廠附近的居民就提供了最佳的驗證,因為在過去他們常被專門科技人員教導著:「要相信建築於科學的理性抉擇,而不是要從感覺中來做決定」,但是他們這麼做了之後,所得到的回報又是如何?三浬島事件發生之後,當地社區的生活品質更是嚴重惡化,社區居民終於憤怒的理解科技並不是他們所可以倚賴的對象。科技,一個被工業及資本社會所肯定的中立物質,其實隱藏了重要的價值選擇,政府及企業界為了保持科技至上及經濟效率第一的價值觀能夠支配整個社會,通常把那些原本就是政治的事件轉變成科學的及技術的問題,所以,去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就是要仰賴專家而不是民主的參與。

如此一來,一些社會上原本受重視的價值觀,如自由平等及正義等,反而因此被排除在外。

另一方面,由於科技並不允許有太大的彈性或選擇,那些與它的設計者所制訂出來的不同選項,通常是被棄之一旁。因此,著名的科技學者溫勒(Winner)就說:「選擇一項科技就如同選擇一項特定形式的政治生活」,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觀念,那麼選擇使用那一項科技就是社會上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所有的民眾都應該有權力來表達他們的看法。也就是說,在科技的決策過程中,民主的參與是絕對有必要的。

1996/06/09 發表於中國時報 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