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8日 星期一

企業的社會欺騙責任(縮減版)

在新自由主義及私有化理念下,政府將權力釋出,交由私部門來承接,並宣稱經由這樣的設計,能夠達成社會所追求的公共利益,我們由此看見了許多BOT的案例。不過,私部門的運作邏輯大抵是以能否獲利為主要的考量,為了讓所提的計畫能夠順利通過,所呈現的計畫書往往是預期成本的低估及利益的誇大、及環境風險的嚴重低估。

以交通建設為例,學者Skamris & Flyvbjerg比較了交通建設興建前後的成本,他們發現興建成本比當初所提的計畫內容,增加了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而成本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也是平常的現象,這是因為那些交通計畫的決策往往是立基於過於樂觀的預測數值。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預測的偏差?

為了讓計畫通過,前述學者認為有三個理由可以解釋成本為何低估:第一、政治人士製造出過於樂觀的預測;第二、特定的利益團體推銷這些計畫;第三、包商熱切的希望自己所提的計畫能夠通過。這些理由都指出了一點,那就是政治的解釋是成本為何低估的主要原因。

由於利益及權力的宰制,使得預測值往往是有意圖的偏差, Wachs就指出:「在經歷的許多個案中,規劃者、工程師、及經濟研究者都告訴我,他們必須多次的『修改』他們的預測,因為這些預測值無法獲得他們老闆的許可。所以,後來的預測值是必須被『杜撰』出來的,以此來產生一些數字,並獲得聯邦政府的支持。」Wachs甚至指出,在建造成本方面說謊,幾乎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說,欺騙及說謊變成了爭取計畫通過的重要手段!

此外,環境風險的低估也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例如,我國環境影響說明書及報告書皆是由開發單位自己來提供,根據過去的經驗,開發單位往往是把說明書及報告書的製作交由顧問公司來處理。於此,就出現了一種現象,那就是顧問公司所做出來的說明書及報告書大抵都是以開發單位的意見為依歸,其結果是,幾乎所有的案子都是可以開發的。為何如此?這是因為顧問公司是靠接案子來獲取利潤,這使得它們無法擺脫開發單位的影響。

企業為求計畫通過,成本必須故意的低估(例如高鐵的「零出資」),顧問公司為求開發案的通過,也必須主動的降低環境風險,而我們的環評及甄審委員會就是在審查這些『杜撰』出來的數據,並由這些數據來決定台灣的公共利益。這其實是個非常不合理及可怕的現象,其造成的結果是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增加了許多不公義及不永續的現象。近年來社會往往要求企業要承擔其社會責任,但是我們卻是在私有化政策中,看到了許多企業的社會欺騙責任!
(本文全文刊載於作者部落格,按此看全文

2008/08/18 發表於立報

企業的社會欺騙責任

隨著台灣政治經濟結構的變遷,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在新自由主義的衝擊及近年來私有化理念的影響下,它似乎不再如同以往的直接介入於社會相關的事務,而是將許多權力釋出,交由私部門來承接,並宣稱經由這樣的制度設計,能夠達成社會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由此,我們看見了許多BOT的案子出現於台灣的社會。不過,私部門的運作邏輯大抵是以能否獲利為主要的考量,在此思維及運作的模式之下,為了讓所提的計畫能夠順利通過,所呈現的結果往往是重要數據的扭曲,這造成的是預期成本的低估及利益的誇大、及環境風險的嚴重低估,這些計畫雖然使得私部門得以獲利,相對地,公共的利益卻因此而遭受到了相當大的威脅,社會的共信基礎也由此逐漸的薄弱。

若以交通建設為例,學者Skamris & Flyvbjerg審視及比較了交通建設(以歐洲為主)在興建前與興建後的成本,他們最後的結論是興建成本比當初所提的計畫內容,增加了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而成本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也不是不平常的現象,這是因為那些交通計畫的決策往往是立基於錯誤及過於樂觀的預測數值。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預測的偏差呢?我們都瞭解對於未來進行預測是相當困難的,然而這卻不能當作為成本低估的主要原因,這是因為Bruzelius等學者發現預測與實際成本、收益之間的差距是具有相當的一致性,而且幾乎都是一面倒的低估成本。因此,他們認為這是因為計畫的提出者為了要讓計畫成功的通過,在預測時就是有意圖的傾向於低估,而不會去高估成本。

為了讓計畫通過,前述學者認為有三個理由可以更根本的解釋成本為何低估:第一、政治人物製造出過於樂觀的預測,其目的就是要讓計畫通過;第二、特定的利益團體推銷這些計畫,但他們自己本身卻用不著來負擔成本或是風險;第三、包商熱切的希望自己所提的計畫能夠通過,因此可以獲利。這些理由都指出了一點,那就是政治上的解釋是成本為何低估的主要原因,這也就是為什麼前述學者主張那些交通建設的成本預估往往是高度的、及系統的被扭曲及誤導了。

由於利益及權力的宰制,使得成本往往是低估的,預測值也是有意圖的偏差,前述作者引用了Wachs的研究來作為他們結論的註腳,Wachs指出:「在經歷的許多個案中,規劃者、工程師、及經濟研究者都告訴我,他們必須多次的『修改』他們的預測,因為這些預測值無法獲得他們老闆的許可。所以,後來的預測值是必須被『杜撰』出來的,以此來產生一些數字,並獲得聯邦政府的支持,姑且不論這些預測值是否在技術上可行。」Wachs甚至指出,在建造成本方面說謊,幾乎都是一致的。他這樣的見解也得到了Flyvbjerk等學者證實,他們說,為了要讓計畫通過並獲得利潤,欺騙及說謊就變成了爭取計畫通過的重要手段,在此情況下,交通建設計畫的成本是高度及有系統的低估,而這也應驗了台灣的一句俗諺:「頭過身就過」!

另外,環境風險的低估也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例如,我國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是由開發單位自己來提供,而不是由政府來主導,根據過去的經驗,開發單位往往是把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的製作交由顧問公司來處理。於此,就出現了一種現象,那就是顧問公司所做出來的說明書及報告書大抵都是以開發單位的意見為依歸,其結果是,幾乎所有的案子都是可以開發的。為何會如此?這是因為顧問公司是屬營利事業組織,是靠接案子來獲取公司的利潤,因此,在獲利的原則之下,使得它們無法脫離開發單位的影響,而它們所產出的數據也時常為社會各界所質疑。

企業為求計畫通過,成本必須故意的低估(例如高鐵的「零出資」),顧問公司為求開發案能夠通過,也必須主動的降低環境風險,而我們的環評委員會及甄審委員會很有可能都是在審查這些『杜撰』出來的數據,並由這些數據來決定台灣的公共利益。這其實是個非常不合理及可怕的現象,但是我們的社會卻因為新自由主義意識型態的籠罩,及對於專家及數字的過於信賴,往往不自覺其中的謬誤,其造成的結果是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增加了許多不公義的現象。近年來社會往往要求企業要有其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但是我們卻是在私有化政策中,看到了許多企業的社會欺騙責任!(本文縮減版同時刊載於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