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星期人物》徐世榮:農村不需拉皮 農地應種糧食

記者黃以敬/專訪
政大地政系系主任徐世榮。(記者方賓照攝)

六月九日,怪手開進苗栗縣大埔農地,剷平了綠意甫盎然的稻秧,卻也掀起各地農民對農地強制徵收的強烈反彈,儼然掀起另一波新農民運動。

政治大學地政系主任徐世榮感慨說:「台灣社會對農地不當徵收、浮濫開發的重視,竟是藉由怪手摧殘的場面來換取,是一種悲哀,但也希望,這會是一次讓全民徹底檢視政府農業政策的契機。」

而第一個亟待檢視的,就是大埔農地被剷平後,立法院七月十四日三讀通過了「農村再生條例」,宣示十年內要花一千五百億,全面活化台灣四千個農、漁村;「馬英九總統、農委會不要再只關心要造富麗堂皇的樣板農村了,要真正到凋敝的小農村看看,農民要的不是農村硬體『拉皮』,是農業要永續發展、要在台灣的農地種出兩千三百萬人要吃的糧食。」

怪手 剷掉農民基本人權

問:大埔事件看到台灣農地開發哪些危機?

徐世榮:台灣土地徵收一直浮濫, 苗栗縣政府派出怪手強力徵收農地,手段鴨霸粗劣 ,引發全民不滿,讓許多制度性、結構性的問題浮現。一是政府的建設政策,太偏向財團、建商,苗栗縣政府未經評估、討論過程,就動用警察強制徵地,完全忽略民眾安身所需。

土地徵收,絕不是苗栗縣政府所謂九十八%農民同意的比率問題,依法必須符合「為公共利益」、有「必要性」、「符合比例原則」的前提,強制徵收只能是「最後一個手段」,更要有「補償機制」。但苗栗縣政府卻根本不管, 其實是政府要地、 財團要地,就強制徵收。

大埔案也凸顯政府整體政策的結構性問題,太偏重經濟發展而忽略社會需要, 馬總統上台後更明顯 ,施政完全以經濟發展為主軸。

這次怪手剷的不只是農田,更是農民的「基本人權」,也是縣市對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工作權、甚至生存權的剝奪。劉縣長的做法,簡直像中國共產黨「批地」,這凸顯台灣雖已解嚴,官方行事卻仍充斥著「威權體制」。

全國還有兩千多公頃閒置工業區土地、兩百多公頃科學園區;苗栗縣卻為了群創說要投資,就強制徵收農地,有「必要性」嗎?

苗栗後龍灣寶還有上百公頃農地、竹北芎林近四百五十公頃農地、彰化二林相思寮、台中后里等,也都有農地面臨強制徵收爭議。政府不能把大埔切割為單一個案,認為只是地方政府的錯,苗栗縣長可以為了五都選舉而道歉,但不能把真正問題掩蓋掉。

學界一直呼籲政府要檢討農地徵收,大法官會議四○九號解釋,也要求土地徵收須有更嚴謹制度,大埔案須整體重新思考, 另覓地還地不能解決問題,必須撤銷土地徵收。

農再 農地濫建恐更蔓延

問:馬總統強調大埔案與農村再生條例無關,農再條例能減少問題?

徐:農再條例更是問題重重, 爭議最大的「土地活化專章」,目前只是廢名稱,條文其實都還在。以前經濟部工業區、科學園區設置需審查,農再條例卻讓縣市政府有更大的農地開發權力,只怕更多大埔慘案會一再重演。

農委會宣稱要造福四千個農漁村、僅影響二萬五千公頃鄉村區農地,但事實上,農再條例中新創「農村社區」、「農村再生發展區」名稱,根本沒法源或定義,可不受目前非都市土地十種土地區分管制?只怕非都市土地都可能劃入開發,光是休耕農地就二十多萬公頃,「農地變建地」恐更擴大。

第十七條又提出農村再生發展區的土地容許使用項目及範圍,農委會可決定;但以大埔、灣寶農地徵收為例,農委會哪有維護農民權益?陳武雄主委宣稱「特定農業區不能使用」,但法令早已明訂卻沒監督,例如灣寶就是特定農業區,未來農委會能制止政府開發農地?還是更大方開放農地變建地?讓人擔憂。



徵地 縣市政府權力過大

問:馬總統、農委會說,農再條例是要讓農民可「由下而上」、「當家作主」改革農村?

徐:這所謂的「下」, 恐怕是地方縣市政府;政府沒有真正扶植民眾提升對農地再利用的規劃能力。第九條規定要由農村組織 、團體提再生計畫,只怕將忽略小農個人或小型農改團體意見,大農會吃掉小農,偏厚一向被視為傳統政治樁腳的農會組織。

此外,農村整備、區段徵收條文雖看似不在,但事實上,農再條例第十五條、十六條,賦予地方縣市有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的主導權力,還可決定「功能性分區」,等於縣市就可決定哪些農地可開發,要是未來隨便增加以前法令沒有的「休閒農業區」、「景觀營造區」,縣市政府其實是可另援用土地徵收條例去強徵農地,中央根本管不了。

活化 不能成為政治綁樁

問:一千五百億至兩千億的「農村再生基金」,真可促進農村再活化?

徐:農再條例最重要的就是「要錢」,農村建設能有此資源,確實不容易,但目前對基金如何管理、運用很模糊;農委會已說要另成立「農村發展署」, 其實是水保局要擴大轉型,只怕組織疊床架屋,未來若只是做農村「硬體」建設 ,還是做小型工程發包,只怕會淪為另一次政治綁樁的金錢分配。

條例中的基金用途,明顯偏向休閒、景觀農村,要做空間景觀、自行車道、人行步道,這只是農村「拉皮」,對農業本質沒幫助。

台灣有很多很凋敝的農漁村, 投資未必能看到立即成效,所以農政單位大多只願做樣板農村。但台灣到底能做多少休閒農村?民宿資本額要很龐大,目前很多農村民宿其實都是都市人投資,有多少真正回饋農民?恐怕只會讓更多農民放棄農耕。

政府一直想把農村再生與農業切割,是「頭殼壞去」,農村、 農地、 農業、 農民等「四農」應一起思考 ,要真正傾聽農民的需要,農產要幫忙、產銷制度要更好,唯有重振農業、提升農民所得, 才會有更多年輕人投入農業。

助農 要讓農地回歸農用

問:台灣農業真應走向休閒化?農業政策何去何從?

徐:國家須把糧食自給率當成國家重要安全指標,目前台灣糧食自給率僅三成,比日本四十%低,更比歐盟低。

政府太依賴食物進口,尤其馬總統上任後各種施政,例如積極簽訂ECFA,在在顯示政府是從「大中華經濟圈」去思維, 糧食就可從中國或其他國家進口,而不是從台灣、國家本位去思考策略,所以寧願補助休耕、農村美觀,而不是更鼓勵農民耕種。

台灣農業一直被低估為產值只占GDP三%, 經建會常以此為由,壓低農業所需土地、水資源;但歐洲越進步,國家越會保護農業,因農業不僅是糧食耕種,還有更多經濟加工、環保涵養、生態文化存續的附加價值。

歐洲很多國家不是對農村補助,而是對農地直接補貼;瑞士每年補助每農戶一百二十萬至一百四十萬, 感謝農地用於農業用途。台灣農再條例,會不會導致更多農地休耕?更落入地方派系或建商口袋?政府應慎思,「不要讓真的有心要種田的,反而輸給蓋民宿的」。

農陣因此建議,農再基金一半應用於創新農業耕作項目,諸如地產地銷、社區支持型農業等,另五百億則應用於農村人力活化,例如參考大學22K計畫,補助鼓勵年輕人投身農產工作,不要再想把農村打造成可讓都市人留連忘返的景點,真正幫助台灣農業吧!

本文於2010年7月26日刊載於自由時報Α7版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老師您好~近日來在政府以非公平正義的手段徵收農地的議題上看了您的文章與電視節目~在您身上我見到了知識份子的入世~請繼續以您所長幫這些與大地維生的微小聲音奮鬥發聲.

有所感的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