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在自己土地流離失所!

面對大台北地區房價居高不下,民怨高漲,經建會端出合宜住宅方案。日前政府執行「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預標售)案」,星期五開資格標,建商反應非常熱烈。

整個A7站區開發面積共二三六.六三公頃,規劃作為合宜住宅的面積,其實僅為十.一○公頃,僅佔計畫總面積的四.二七%。計畫區內最大宗土地為「第二種產業專用區」,面積高達五十六.七八公頃,比率為二十四%,為合宜住宅的五.六二倍,其所處位置,相當方正適中,為核心精華地段。此外,計畫區內尚包含二十四.九三公頃的「中心商業區」,比率為十.五四%,這是合宜住宅的二.四七倍。因此,政府大肆宣傳A7站區的開發,是為了興建合宜住宅,其實是太誇張了,不完全符合事實。

不過,還有比這更為嚴重的問題。在經建會一聲令下,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政司皆展現快速行政效率,營建署所要處理者,乃是都市計畫部份,地政司則是辦理區段徵收。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在今年二月通過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所擬定的計畫書、圖,而地政司也引用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雖然地政單位快馬加鞭,但區段徵收作業相當繁瑣,至今尚未完成,地政司依法將於本月底在龜山鄉公所召開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說明會。但是,營建署竟然在四天前就已預標售私有土地,試問,政府憑什麼可以預標售私人合法所擁有的土地?

機場捷運A7站區完全是由中央政府負責規劃及開發,其驚人的處理方式,實在不下於去年苗栗大埔案。遺憾的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皆是一個樣,用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手段,掠奪人民的財產權及基本人權,憲法上應保障的權益根本不被尊重。唉,人民何辜?我們真是個實施憲政的國家嗎?

本文於2011年6月26日發表於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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