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澄社評論〉農委會真惜農地乎?

近日來農舍議題沸沸揚揚,每日都有最新發展,如今多位國民黨要員也紛紛被爆料擁有農舍。農委會高層緊抓農地農用原則,前些日子對蘇嘉全的農舍嚴詞抨擊,展現寸土不讓的決心,儼然一副台灣農地守護者的模樣,如今卻是噤若寒蟬,判若二人。農委會真的愛惜農地嗎?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先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農委會身為主管機關,對於農地之保護扮演著關鍵角色,但歷年來,農委會有保護台灣的農地?還是積極配合地方政府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釋出農地?由統計數字來看,應是以後者居多。

根據資料顯示,台灣農地面積平均每年約減少一萬三千餘公頃,約等於半個台北市,五百個大安森林公園,這些農地大抵皆變更為都市土地。這些變更其實有許多是與土地徵收有關,例如苗栗大埔、苗栗灣寶、彰化相思寮、彰化田中高鐵特定區、新竹竹北璞玉計畫、新竹竹東二重埔等,試問,除了灣寶外,其他眾多的土地開發變更案呢?我們有看見農委會像這次農舍事件一樣,站出來堅持農地農用?我們幾乎完全聽不到,反而是民間社會的大聲疾呼。

一個不愛惜農地的農委會,會真心照顧農民嗎?農地農用一定要與農民所得的提升相互連結,否則很難實現。當我們以提升糧食自給率的公益目的來要求農地維持農用,並以土地使用管制予以限制;相對地,也就必須提供必要的補貼,而不是讓農民在現存的產銷體系裡自生自滅。在瑞士,每年政府提供每一農戶新台幣一百二十萬至一百五十萬的環境及文化直接補貼,但試問我們政府提供多少?老農津貼增加的三一六元?

寄語農委會,台灣的農地,不是僅在蘇嘉全的那二分半農地!農民應得的補貼,也絕非僅是區區增加的三一六元!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本文於2011/10/28發表於自由時報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從監察院糾正文看農舍

台灣的農業及農地向來不受政治人物重視,此番卻因總統選舉,獲得極大的關注。農舍議題起於二○○○年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正,當時在國民黨立法委員的強力壓力下,納入了農舍條款。政府當時雖堅稱農地農用原則,但此法一修,宛如猛虎出匣,一發不可收拾。

農舍議題誰該負責?是主管機關?或是權責機關?近日來農委會與屏東縣政府糾纏不清,讓人眼花撩亂。監察院於去年分別針對集村農舍及個別農舍提出糾正,其糾正文可以為上述問題提出答案。被糾正的機關皆是行政院農委會及內政部,而不是屏東縣政府。農委會並在集村農舍糾正文通過之後,立即發布令函,指出「為避免農地建地化且保護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目標,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集村農舍政策因此有了根本的變革。

但是個別農舍就不同了,監察院雖然指出,農委會及內政部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政策之執行,未能落實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又農舍興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審查機制闕如;且未能持續監督農舍後續使用情形,造成田間遍布附田園造景或休閒設施農舍之景象。這些嚴重的問題,皆顯示制度面出現了嚴重的缺失,農委會理應與其處理集村農舍的方法一致,立即由制度面來考量個別農舍問題的解決之道,但是,一直至今,農委會卻未針對個別農舍做出任何制度上的修改,而當初的始作俑者立法院,也未見修法提案,農地農用依然是各說各話,這樣能解決農舍問題嗎?

民主法制國家有一重要原則,即「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應受到相同的對待」。政治人物如果因政治目的,僅針對某人的農舍窮追猛打,卻故意忽視其他眾多農舍違規問題,這是相當不可取的。而要由這個人來承擔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農舍違規問題,這也未免太過於沈重了!(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本文於2011/10/19發表於自由時報